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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了工业空气呼吸器的保管。在方便使用者佩戴的固定位置存放空气呼吸器并设置醒目标志及时更换有故障或超过检测期限的空气呼吸器。无法及时更换时应与完好的空气呼吸器分开存放,并有明显禁用标识。

使用后未清洗消毒或怀疑有污染的空气呼吸器在指定位置标记,防止无关人员接触,并保证
与清洁的空气呼吸器分开存放。
气瓶检验、充装时,应及时补充备用气瓶。
空气呼吸器的保管环境
a)应保存在温度为0℃-30℃的封闭干燥的保管柜中,注意防止潮湿,避免日光直射。有取暖
设备时,距离取设备应大于1.5m。
b)应放置在清洁通风的环境中
e)保管环境不应使空气呼吸器产生物理、化学破坏,不允许造成背板和面罩变形
修理
修理部门应取得制造商的投权。修理人员应接受制造商的专门培训,方可从事空气呼吸器修理工作。
修理部门应完成的工作程序:
a)空气呼吸器的清洗、消毒
b)故障修理。
e)修理后应按表2校验空气呼吸器技术指标。但校验不能代替定期技术检测
d)修理后应对修理日期、,修理部门名称等信息进行标识
4.5报废与处置
空气呼吸器符合下面条件之一即应报废:
a)达到产品说明书规定的使用年限
b)使用中繁出现故障,经修理无法达到表2规定的技术指标
c)定期技术检测机构经检测认定应报废
d)因使用或存放环境过于恶劣等原因,使用单位认为应当提前报废
报废的空气呼吸器应标识并进行破坏处置
报废零部件弃置不应破坏环境或被重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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