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思明特科技有限公司

首页  关于公司  产品展示 公司新闻 资料 联系我们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技术资料>汽油滤清器总成检验规则

每只产品应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附有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
出厂检验
1检验项目为QCT 48-2013 汽车电喷汽油机汽油滤清器总成技术条件4.2.14.4和4.5项。
2订货单位抽检产品时,按GB/"T2828.1的规定进行。抽样方案和接收质量限(AQL)值由供
需双方商定。


型式检验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的定型鉴定;
b)正常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性能时;
c)正常生产时,每两年应进行一次检验;
d)出厂检验结果与最近一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型式检验的项目为“4技术要求”规定的所有项目,总成耐振性能试验为可选择的试验项目。
抽样方案由供需双方商定,但不能少于3件。

 

相关产品 相关技术资料

汽车冷凝器压力脉冲试验台

化油器综合流量试验台

 

 

汽油滤清器滤芯耐高压降试验方法

汽油滤清器滤清效率和储灰能力试验方法

汽油滤清器耐破损试验方法


首页  关于公司  产品展示 新闻 资料 联系我们

联系方式:0531-67809989 手机(微信):13969191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