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平试验:
试样制备、试验设备和试样状态调节应符合本部分环刚度试验的规定。
压缩速度为(10生0.4)mim/mins。
垂直方向施加压力至外径变形量为原外径的40%时,立即卸荷。
目视观察试样有无装裂、分层。
复原率:
试样制备、试验设备和试样状态调节应符合本部分58中的规定。
压缩速度为(10生0.4) mm/min
垂直方向随加压力至外径变形量为初始外径的30%时,立即卸荷。
目视观察试样有无破裂,分层,经1h恢复后量压扇处的最小外径。
试验要求:
扁平试验:
垂直方向施加压力至外径变形量为原外径的40%时,立即卸荷,试样不破裂、不分层。
复原率:垂直方向施加压力至外径变形量为原外径的30%时,立即卸荷,试样不破裂、不分层,外径能恢复到原来的90%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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