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热性能的高温试验
耐热性能的高温试验须采用与防爆型式整体有关的塑料外壳或外壳的塑料部件来确定 ,这些外壳或部件应储放在相对湿度为(90±5)%, 温度高于最高工作温度 (20士2)℃但至少为80℃的环境中持续储放四个星期。
在最高工作温度超过 75℃的情况下 ,则用温度为(95±2) ℃相对湿度为( 90士5) %,两星期的储放时间代替上述规定的四星期的储放时间,然后把外壳或部件放置在温度高于最高工作温度( 20士2) ℃及正常环境湿度的试验箱内两星期。
耐热性能的低温试验
耐热性能的低温试验是通过与防爆型式完整性有关 的塑料外壳和外壳 的塑料部件来确定 的,外壳和外壳部件放置在按规定降低到最低工作温度的环境内24h。
更多实验仪器参考思明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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