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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要求 呼吸装置或排水装置含有一些透气元件 ,这些元件应能够承受隔爆外壳 内部爆炸产生的压力,并且能够防止向外壳周围爆炸性环境传爆。 它们也应承受隔爆外壳内部爆炸动态效应而不产生连续燃烧或削弱其阻火性能的损坏。 呼吸装置和排水装置的通孔不应通过采用故意加大平面接合面间隙的方法来产生。 注:该装置可以设计成呼吸装置、排水装置或两种形式相结合的结构。 如果是由于技术上的原因,须设置呼吸装置和排水装置,制造厂应向用户提供注意事项的说明书以保证它们在运行 中不易于失效 ( 例如:因粉尘或油漆堆积)。 应直接规定装置所用材料成份或参照现有实施规范 。 乙炔环境用呼吸装置和排水装置的元件所使用材料含铜量不得超过 60 0o( 按质量计 )以限制乙炔化合物的形成。 应规定呼吸装置和排水装置及其零部件的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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